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人生就是博手机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7 9:55:38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本站编辑  作者:佚名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要求,结合我市近几年资质审批情况,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8日至11月29日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2.企业的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4.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造价文件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检测检验管理、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
    6.其他需核查的情况。
    动态核查表详见附件1。
    二、被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及银行缴款凭证;
    3.企业验资报告、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2010年至2012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或备案资料;
    5.企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6.2010年至2012年企业获奖工程人生就是博手机版的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
    7.企业章程及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8.其他有关资料。
    三、被核查企业(单位)名单
    被核查企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四、核查工作要求
    1.本次核查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成专项核查组到企业注册地或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具体核查时间提前 1 天告知企业。
    2.企业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主要核查企业主项资质;企业注册建造师、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数量按企业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企业在2011年6月 1 日后提交申请资料并取得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其三级项目经理人员的考核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348号)的规定执行。
    3.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或发现企业存在其他问题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或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13年12月25日。
    4.被核查企业应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被核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附件:1. 
     2.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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