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函〔2015〕215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继续加大以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示范作用,促进建筑业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更新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10〕170号)精神,我厅定于今年12月受理2015年度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资料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至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在我省新开工或在建的建设工程:建筑规模达到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或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技术和质量标准要求高,且三年可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六大项以上。
2.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某一项(子项)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的单项工程。
同等条件下,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将优先入选。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2015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每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材料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内容包括:
(1)《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见附件2);
(2)施工许可证;
(3)施工组织设计(只提供拟应用新技术部份内容);
(4)若属于已完成施工的新技术,应提供新技术施工过程录像等影像资料。
(二)电子文档
1.2015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汇总表(word格式);
2.《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电子文档(word格式);
3.每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该项电子文档作为专家评审的材料,要与纸质材料一致。每个项目以项目名称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分别以:“1申报书”、“2施工许可证”、“3施工组织设计(新技术应用部份)”、“4影像资料”命名的文件或子文件夹(除影像资料外其余文件为pdf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每个申报单位所有申报项目保存在一张光盘,与申报的书面材料一起提交。
四、其它事项
我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2015年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立项受理及评审组织工作,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建筑业协会,受理材料不收取评审费用。
省建筑业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邮编:510050;联系人:郑顺炽、严民,电话:020-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附件:1.2015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2.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