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设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开展,巩固治理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2016 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6〕71 号)和《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14】3号)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于2016年11月份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及范围
本次检查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统筹组织,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分组进行,检查组由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按照回避原则,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
检查范围是结构施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检查公共建筑工程和地铁工程,以及在建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市管项目不少于12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管项目抽查8项工程,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管项目抽查4项地铁工程),各区监管项目各抽查 2 项工程(有保障性住房工程的含 1 项保障性住房工程)。检查组将采取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受检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抽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巩固情况,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四)检查渗漏、裂缝等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和防治措施执行情况;
(五)实体检测,重点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分布和保护层厚度等;
(六)对钢筋、防水材料等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特别是对混凝土氯离子含量进行抽测,并检查相关的检测资料;
(七)检查混凝土试件植入芯片技术应用、标准养护室建立、混凝土试件制作和养护等情况;
(八)对施工、监理工程资料整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检查各项建筑材料进场报审检测检验情况;各项重点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情况;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闭合情况。
三、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定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与相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商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本次检查准备和保障工作,确保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在11月18日前报送符合条件的工程台账至邮箱zhifabu83630230@126.com(表格见附件)。
(三)各受检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四)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监管受检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跟进整改工作并按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五)检查结束后,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汇总检查情况报我委,我委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质量管理好的工程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质量管理差的工程,通报批评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单位(个人)按有关规定采取行政处罚、记录不规范行为及诚信扣分处理等相应处理措施。
专此通知。
附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联系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部,联系电话:8363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