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落实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要求,巩固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升城市形象,迎接世界城市日和财富论坛的顺利召开,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别是工地扬尘控制,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到位,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住建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所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对检查发现项目文明不符合要求特别是施工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将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整改,确保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检查内容
依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许可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一)检查建设单位(拆除发包单位)是否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责任,落实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并安排专人联络,加强与周边相关单位、居民的沟通,建立和谐共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施工扬尘问题投诉渠道。
(二)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开工前是否制定《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是否购买相关的降尘设备,并针对施工过程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序是否采取有效管用的降尘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等六个“100%”的要求。
(三)检查施工现场堆放的散体建筑材料,是否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建筑散体材料或者在施工现场粉尘飞扬的区域,是否采取遮挡围蔽或者喷水降尘等措施,是否存在凌空抛撒建筑废弃物行为,建筑废弃物是否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四)检查建筑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对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施工单位是否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进行保洁。
(五)全市在建工程中涉及土方开挖的工地,检查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是否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是否落实建筑废弃物运输扬尘防治措施。建筑废弃物在运输过程是否做到密闭运输,运输途中没有泄漏、遗撒。
(六)进一步规范城市占道围蔽工地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对监管范围内在建轨道交通、市政、房屋建筑等工程占道修复的管理,对正在占道围蔽施工的项目,要求其严格按照我市建筑工程围蔽管理相关要求落实管理,对已完工部分,督促施工和监理企业及时按市政道路管理规定对路面予以恢复,确保还路于民。
三、工作要求
(一)请全市各在建工地对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立即开展自查,尤其是对建筑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不落实的企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二)请各区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立即开展所管辖范围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检查工作,确保对所有项目的全覆盖,对不按规定落实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诚信扣分、全市通报、企业约谈和记录不规范行为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 10 月 10 日前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处理情况书面汇总到市住建委。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