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提升全省建筑工程品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9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着力于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质量安全保障。
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
(一)积极应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全流程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项目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二、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结合职能调整综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承接工作,组织编制“十四五”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规划,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三)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各地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研究制定《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管理暂行办法》,突出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督促参建各方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组织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适时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现场观摩,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实施情况抽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混凝土质量管控。组织开展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和建筑用砂质量专项整治,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和海砂使用环节质量管理的措施,严厉打击使用违规海砂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
(六)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组织开展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检测机构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组织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原材料检测能力验证,进一步发挥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作用。
(七)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印发《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操作指南(试行)》,扎实推进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住宅质量评价机制。
(八)优化工程质量投诉处置。组织修订《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办法》,增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程序方法,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维护投诉者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安全生产治理,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九)推进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贯彻落实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实施《2020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面消除隐患,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十)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加大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验收和监测的监管力度,通过“四不两直”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推动危大工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十一)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全链条管理,研究出台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结合汛期安全检查,部署开展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所有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实施全覆盖检查,建立台账、闭环处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2020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抽检,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区主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
(十二)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惩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严肃处罚事故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制度,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十三)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贯彻落实全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要求,牵头编制易受灾害影响重点设备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更新工程质量安全应急救援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十四)进一步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通过工程监测、现场巡视、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各类风险情况落实安全评估、预警、响应、处置、消警等控制措施,确保各类施工风险有效防控。深刻汲取2019年广州地铁“12·1”涌水塌方等典型事故教训,扎实开展2020年度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施工作业过程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一隐患一方案一措施”,确保各类隐患闭环整治。
(十五)不断强化关键施工环节防范技术措施。指导各地推广应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及创新技术指南等。强化盾构机吊装、进出洞、开仓换刀、施工监测等关键施工环节技术防范措施,探索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关键施工环节监管关口前移至设计、勘察阶段。
六、协同推进专项工作,服务住建事业大局
(十六)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政策文件,指导各地严格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和抽查管理,针对性地组织检查督导。
(十七)指导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推动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纳入房屋市政工程联合验收,研究制定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指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交流经验做法和对策措施,提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职履责能力。
(十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梳理整合现有系统的工程质量安全数据资源,构建“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管一体化平台”,通过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摸清我省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情况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底数,逐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九)严格工地扬尘防治。严格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作部署,监督和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建立工地扬尘管控清单,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妥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七、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质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解决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在关键时刻、重大关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把好私德关口,坚持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