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于每季度结束后6日内将本地查处工作情况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季度汇总表》一并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及汇总表于2017年4月13日前报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7日
粤建市函〔2017〕90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于每季度结束后6日内将本地查处工作情况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季度汇总表》一并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情况及汇总表于2017年4月13日前报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