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空港经济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市住保办、市道扩办、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市房安所,沙面街:
为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较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秋冬季易产生火灾事故的季节气候特点,加强我市在建工地、政府公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现将(粤建质函〔2017〕3665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