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决定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排查,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清理作为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现场实际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身份真实性,核查参建单位人员的人事及社保关系,与现场施工人员谈话了解等多种手段,发现和认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交通运输部强调,要坚决纠正为了获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严肃处理行政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和失职渎职的问题。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通过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方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边清边犯的,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理出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ps:工程项目投标一般需要的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以联合体身份报名的企业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