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实现“五零”目标,即:零死亡事故、零重伤事故、零重大火灾事故、零重大设备事故、零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将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1、成立安全管理机构
本项目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安全责任制。
1) 企业的法人代表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
2)各分管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3)班组长要对其所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日常安全教育、生产现场检查和监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负责;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基本安全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劳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
2)特殊情况安全管理制度
台风、高温季节安全管理制度、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4、机械设备保护与防止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措施
设备在某种状态下,可能对第三者或有第三者引起的不安全因素,要在显眼的位置挂牌明示,以提醒第三者,如悬挂“设备作业区,人员禁入”、“设备检修,不准启动”等警示标志;
在进行设备高部位检修或对高于边坡平台2m以上的边坡进行清理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防止人员高处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