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原 财务 部门员工 宋喜英 于2019 年 9月12 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已办妥相关离职手续,自 2019 年 9 月 12日起 宋喜英 女士的一切行为与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特此声明。
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