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局(含空港委)、市节能墙革办,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穗府令第92号)》,为不断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实施水平,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及施工图审查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随机抽查,掌握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情况、施工图审查阶段贯彻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和做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水平。
二、检查组织
我局委托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墙革办)负责本次检查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对象及范围
检查对象为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范围为2021年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指标计算是否规范、准确。
(三)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是否合理、完善。
(四)是否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文件。
(五)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的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审查意见是否明确等。
五、检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2021年4月至10月。
(二)检查项目数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通过广州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按照不小于5%的比例,逐月随机抽取2021年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组织行业专家对项目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检查。受检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资料;检查组按照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开展对受检项目的检查工作,检查全过程要留痕,确保检查过程合法合规,检查结果公开、公正。
(二)切实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行为的,由市节能墙革办发出《广州市建筑节能工程抽查整改意见书》,抄送监管受检项目的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督促落实问题项目的整改工作,按要求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市节能墙革办进行汇总;对根据法律法规须予以行政处罚的项目,由市、区住建局按规定另行处理。
(三)按时报送总结。市节能墙革办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将整体情况报送我局。我局将对绿建节能设计和审图落实较好的工程项目予以表扬,对绿建节能设计和审图不落实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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