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110千伏和22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工程跨越房屋有关事宜的通告 |
为加快推进我市 110 千伏和 220 千伏架空电力线路工程(以下简称“110千伏和220千伏线路工程”)建设,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 110 千伏和 220 千伏线路工程跨越房屋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