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依法治理,严肃事故查处
24.巩固和扩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25.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组织召开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主动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有效解决矿山整顿关闭,违章开挖、野蛮施工等导致油气管网泄漏燃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等难点问题。
26.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事故查处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加大整改措施落实的督促力度,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7.加快培育发展安全产业。鼓励出台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企业和社会安全保障能力,扩大安全产业市场需求;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有序竞争。加强与发达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技术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成果。
28.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快建立非法违法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建立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挂钩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要运用考核结果对企业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证照年检等相关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给予相应的支持或限制。
29.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在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单位、公众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严格执行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30.加快构建安全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安全生产社会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行政审批转移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程序,制订省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管理办法。深入研究有利于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作用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提升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和职业卫生领域专业支撑机构建设。
八、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1.继续推动实施“科技强安”战略。深入组织实施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进一步推动建立市场、企业、产学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专家队伍,完成第二届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换届工作,充分发挥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智力支持作用。
32.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继续完善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油气长输管道泄漏检测、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大力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等。
33.建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建设、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及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日常监督执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进行季度通报。
九、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
3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继续带动全省广泛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安康杯”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以《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抗御事故灾害能力。
35.大力推动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精神,促进安全文化建设上新台阶。全面落实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各项部署任务,促进我省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持续、稳定、良好发展。
36.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络、民声热线、12350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7.继续加强地区合作和交流。加强与港澳地区以及相关国外组织、机构等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国外和港澳地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先进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监管经验,组织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