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施工的天津市秋泽园8号楼工程,项目经理曹政;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天房融创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白英超;监理单位为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闫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楼梯板上下排主筋均少设置1根,上排钢筋未按设计要求与相邻板上排钢筋连通,断于梁内,违反强制性标准;二是灌注桩混凝土试件留置数量不足,违反强制性标准。
案例六:齐翔建工集团翔宇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金湖湾首府3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韩英旺;建设单位为齐齐哈尔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聂凯;监理单位为齐齐哈尔市中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项目总监陈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经抽测,部分楼板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案例七:庆阳市兴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甘肃省庆阳利源大厦工程,项目经理方相文;建设单位为庆阳紫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杨鑫;监理单位为庆阳新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数量不足,违反强制性标准。
案例八: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天津开发区第一中学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经理范明星;建设单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建设中心,项目负责人孙伟;监理单位为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刘岩。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与其下属子公司签订,社保由下属子公司缴纳,工资由下属子公司支付;二是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三是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无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工资支付凭证。
案例九:齐齐哈尔北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北疆经典小区一期一标段2-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马瑞;建设单位为齐齐哈尔北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长海;监理单位为齐齐哈尔市大成建筑工程监理咨询公司,项目总监富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