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市节能墙革办、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据《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穗府第92号令),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于2019年6月至9月开展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组织原则,滚动式开展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掌握我市在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情况,以及我市在建项目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和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查找薄弱环节,总结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水平。
二、检查组织
我局成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科技设计处处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分管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墙革办),负责此次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协调推进。市节能墙革办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检查主要从在建工程现场检查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查两方面开展实施。每次检查前成立检查小组,成员由市节能墙革办执法人员、第三方检测机构技术人员等组成。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从2019年6月至9月,滚动式、常态化开展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二)检查项目数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从全市2017年度以来新开工的民用建筑在建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抽取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0%。
四、检查主要内容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以及建筑节能材料的使用情况等。
(一)施工现场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
检查工程现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照审查后的图纸进行施工,是否根据工程进度落实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等。
(二)建筑节能材料的使用情况
对工程现场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检查工程现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的违规行为。
(三)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和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
掌握我市在建项目中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和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推广应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直属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检查的各项工作,加强市区联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受检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工作,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消极应对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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