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陕西省建筑工地复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施工安全指南,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还要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复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浙江:开辟疫情防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浙江出台通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因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开工建设,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疫情防控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优先保障开(复)工,优先供应材料物资,优先调配人员力量,对其他类项目,帮助企业创造条件有序开(复)工。对及时开(复)工的棚改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优先支持,各地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要对及时开(复)工棚改项目予以倾斜。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按规定复工后,其销售机构和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可进行“一对一”预约看房和签约。鼓励通过线上销售平台开展销售、中介业务。
江西:开工复工项目实行日报告制度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江西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复(开)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建设单位牵头负责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项目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准备和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工作。
项目从复(开)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日报告制度,每天向属地社区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
山东: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复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筹抓好各类项目开工复工工作。要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复工,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必须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复工。其他项目,春节前已开工的,能复工的尽快复工;列入今年计划的项目,要加快办理各类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暂时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做好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复工后,要认真抓好施工组织,及时跟进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加快建设进度。要聚焦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工程、道路桥梁等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抓住春季施工的黄金季节,科学谋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项目早竣工、早投用。
安徽: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
为统筹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隐患风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根据要求,各地建筑工地要稳妥有序落实节后复工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做好复工疫情防控条件自查和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建筑工地复工前要认真组织疫情防控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新进岗位人员未经培训上岗作业。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排查化解安全隐患,突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包括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要环节和项目,坚决制止危大工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广东:发挥用工实名制系统作用确保返岗人员健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用工实名制系统作用,通过比对甄别全省重点防控人员信息,杜绝未经确认健康的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返岗人员(以下简称返岗人员)健康。
要严格执行健康申报要求,以每个在建工程项目为单元,督促用人单位组织每个返岗人员通过手机微信“粤省事”的“健康申报”功能,如实登记个人情况;在返岗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将返岗人员信息,批量录入并上传至当地用工实名制系统。要指定专人,负责实时完成用工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与重点防控人员信息比对甄别工作,及时将发现的重点防控人员情况报送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收治、隔离等防疫措施,同时将每次甄别情况反馈用人单位。
海南: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监督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组织有策划分步骤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监督指导,确保参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部署,成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把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摸查工作,及时掌握工地疫情防控动态,登录“项目跟踪服务”填报系统上报项目信息。对于省重点项目,要形成周报制度。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具备条件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