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安全生产治理,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九)推进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贯彻落实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八大专项整治,实施《2020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全面消除隐患,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十)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加大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验收和监测的监管力度,通过“四不两直”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推动危大工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十一)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全链条管理,研究出台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结合汛期安全检查,部署开展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所有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实施全覆盖检查,建立台账、闭环处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2020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抽检,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地区主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
(十二)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惩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严肃处罚事故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制度,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十三)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贯彻落实全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要求,牵头编制易受灾害影响重点设备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更新工程质量安全应急救援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
(十四)进一步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通过工程监测、现场巡视、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各类风险情况落实安全评估、预警、响应、处置、消警等控制措施,确保各类施工风险有效防控。深刻汲取2019年广州地铁“12·1”涌水塌方等典型事故教训,扎实开展2020年度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施工作业过程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一隐患一方案一措施”,确保各类隐患闭环整治。
(十五)不断强化关键施工环节防范技术措施。指导各地推广应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及创新技术指南等。强化盾构机吊装、进出洞、开仓换刀、施工监测等关键施工环节技术防范措施,探索深基坑、地下暗挖等关键施工环节监管关口前移至设计、勘察阶段。
六、协同推进专项工作,服务住建事业大局
(十六)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研究制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政策文件,指导各地严格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和抽查管理,针对性地组织检查督导。
(十七)指导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推动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纳入房屋市政工程联合验收,研究制定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指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交流经验做法和对策措施,提高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履职履责能力。
(十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梳理整合现有系统的工程质量安全数据资源,构建“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管一体化平台”,通过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摸清我省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情况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底数,逐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十九)严格工地扬尘防治。严格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工作部署,监督和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建立工地扬尘管控清单,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妥善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七、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质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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