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抓好《指导意见》组织实施
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涉及主体多、领域多、环节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抓好《指导意见》组织实施,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路径,适时对《指导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结果。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企业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协助解决影响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推广各地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努力营造智能建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