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人防业务融合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督查专家库类别进行补充,向社会和各单位征集消防、人防工程专家,参与我局开展的消防、人防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专业类别
(一)消防类:综合(建筑、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建筑、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
(二)人防类:人防建筑(防护)、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具有较好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
(三)资格要求:
1.消防类:取得所从事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累计 5 年以上并有大、中型建筑工程消防相关设计、施工、消防救援、消防行政审验审批经验者;
2.人防类: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所从事专业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累计 5 年以上并有大、中型建筑工程人防相关设计、施工和人防设备安装经验者;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行业内知名专家及特殊专业者,可不受年龄限制;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入库专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