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公示〔20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大部署,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有关专家遴选、审核,我厅拟定了《2013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3年6月19日至25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我厅科教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0-83133603;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520室;
邮政编码:510045。
附件:《2013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18日